文欣財務為您解讀海關完稅憑證數據采集步驟及資料準備
發布時間:2015-11-18 瀏覽次數:3008 次 來源:http://www.0532wz.com/
有關海關完稅憑證數據采集,也就是說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的屬于增值稅扣稅范圍的海關繳款書,是需要西安注冊公司自該海關繳款書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電子數據),申請稽核比對,經稅務機關稽核比對相符后,其增值稅額作為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的。
那么在進行海關完稅憑證數據采集過程中需要準備什么資料呢?西安代帳公司-文欣財務為您解讀;
需要準備《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電子數據)和海關繳款書原件(稽核比對結果為不符、缺聯、重號時提供)
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辦稅服務廳接收上傳的海關繳款書電子數據,按日與進口增值稅入庫數據進行稽核比對,對稽核比對結果為相符的海關繳款書信息,在每個月納稅申報期內向納稅人反饋上月稽核比對結果。
2)稽核比對結果為異常的,分別情況處理:
稽核比對結果為不符、缺聯的海關繳款書,提醒納稅人應于產生稽核結果的180日內,持海關繳款書原件向辦稅服務廳申請數據修改或者核對,逾期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如屬于納稅人數據采集上傳錯誤的,數據修改后再次進行稽核比對;不屬于數據采集錯誤的,納稅人可向辦稅服務廳申請數據核對。經核查,海關繳款書票面信息與納稅人實際進口貨物業務一致的,納稅人應在收到辦稅服務廳書面通知的次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逾期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稽核比對結果為重號的海關繳款書,由辦稅服務廳轉下一環節進行核查。經核查,海關繳款書票面信息與納稅人實際進口貨物業務一致的,納稅人應在收到辦稅服務廳書面通知的次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逾期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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